关于江苏大学2023 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6作者:浏览量:

各科室、部门:

根据江苏大学《关于2023 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

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申请者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有硕士学术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申请者应是本学科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无博士学位的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1968 年 8 月 31 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新增硕士生导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2.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申请者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申请者应是本专业学位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1968 年 8 月 31 日后出生)。45 周岁以下的新增硕士生导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主要按照一级学科来进行,二级学科作为参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按照专业学位类别来进行,专业领域作为参考。

2.申请新增研究生导师的有效成果期限范围为2018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范围填写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本次教师遴选按照《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经院内申报-科教处审核-医院推荐。申请人根据要求于10 月08日前将《江苏大学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江苏大学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送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教处丁红花OA邮箱,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科教处

2023年09月26日

附件1《参加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需上报材料》.doc

附件2《江苏大学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3《江苏大学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4《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pdf

联系方式

医院总机

025-57311232

咨询电话:025-66931188    医务处:025-66931866    投诉电话:025-573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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