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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采购中心将对医院危险废液委托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调研洽谈。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调研洽谈。
一、 洽谈编号
GRYH202511-1
二、 项目名称
危险废液委托处置
三、洽谈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委托服务单位处置的危险废液为采购人在医疗及实验室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废液。服务单位负责在约定的交接地点和交接时间接受采购人产生的废液,根据固废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运送至有资质的回收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委托处置合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可在不高于原合同供货价的基础上无缝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五、报名开始时间及地点
2025-11-7报名截止时间:2025-11-13,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茅山路53号,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保卫科
六、对服务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等项目,必须是在江苏省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废液的转移和处置只能在省内进行。
2、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服务单位所匹配的处置公司必须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HW49废物类别(900-047-49)。匹配的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将装车运输业务委托给具有该资质的道路运输公司(须提供与具有资质道路运输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及道路运输公司有效期内的《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七、对服务单位的其他要求:
1. 当采购人暂存库房的废液储存量达到一定数量时,采购人提前三天通知服务单位对废液进行清运处置。服务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天内安排运输工具完成危险废物清运工作(包括:外包装检查、打包、装载等所有流程),废液离开院区后,服务单位对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交通安全及环保事故负责。服务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上车的废液进行防泄漏处理,确保安全到达处理点,清运前服务单位方应办好禁区通行证(费用自理)。并向环保部门做好备案,在环保平台打印相应的出库单。废液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安全、人员安全、环境污染等事件的所有责任归服务单位负责。
2. 如服务单位通过其他渠道非法处置采购人的危险废物,其产生的一切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3.服务单位免费配备相应的打包装车辅材,安排搬运人员(含叉车等辅助工具 )负责将采购人的危险废物搬运上车,费用包含在处置报价中。
4.服务单位须及时完成环保平台(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计划及数据申报等,如环保等部门另有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5.若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内,服务单位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获展延核准或经有关机关吊销,采购人有权决定提前终止合同。
八、评判办法
一次性报价,价低者为意向合作单位,危险废液委托处置最高限价13000元/次,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计划及数据申报等和处置相关的一切费用最高限价4500/年
九、洽谈时间及地点
2025-11-17 下午14:00,南京市高淳区茅山路53号(新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图书馆),
十、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
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茅山路53号
联系人姓名:李国良
联系电话:15895995125
025-57311232
咨询电话:025-66931188 医务处:025-66931866 投诉电话:025-57311232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茅山路53号 邮政编码:211300 Email:wgzx@gcph.com.cn 急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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